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司申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广东省201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从本月起,我司将享受企业所得税由25%降为15%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