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汲取广西柳城“9.30”爆炸案件教训,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公安部于10月22日下发了《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的文件。宏大矿业有限公司下属梅州项目部常务副经理刘春林第一时间在项目部微信群里转发了该文件,要求钻爆大队及安环部组织涉爆人员进行学习,将该文件在项目部公示栏进行张贴学习,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涉爆人员。
10月28日下午,钻爆大队组织全体涉爆人员进行了专题学习。首先,对文件进行了宣读,然后对其中涉及我项目部的内容进行逐条分析,并与实际工作进行对比,查找不足之处。尤其是要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流向登记“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制度,即保管员每日进行清点,安全管理人员每周核对,主要负责人每月检查。要明确爆破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保管员、爆破员的安全职责,在进行爆破作业时,爆破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必须同时在场。
同时组织学习并反思了山东天宝化工爆炸事故和陕西蓝盾爆破公司销毁炸药导致爆炸事故等近期发生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事故。
最后,安环部要求全体涉爆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坚强民爆物品安全监管,确保民爆物品流向受控,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爆破作业安全。